善处事者,但就是非可否,审定章程,而不必利于己。
解释:长于办理事务的人,不一定有奇特的才能,只是就事情如何才能完成,在可行与不可行处加以判断,订立一个办理的规则和程序,而且,并不一定要对自己有利益才去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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